中华家训:温公家范

作者简介

司马温公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宋史》,《辞海》等明确记载,世称涑水先生。生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北宋史学家、文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历来受人景仰。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有史学巨著《资治通鉴》、《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稽古录》、《涑水记闻》、《潜虚》等。

 司马光其家世代贵胄。北齐初年,司马光的祖父司马炫考中进士。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官居四品,为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以清廉仁厚闻名于天下,被称为一时名臣。司马光的先辈和堂兄们多是好学之士,爱好诗文,从祖父司马炫到司马光这一辈有六七人当官,都是进士出身。这个家庭是一个颇具政治经验和学问素养的家庭。司马家族累世聚居,人口众多,常常是几十口人,却都能和睦相处,宗族间也从无间言。对内,这个庭族勤俭自励,辛苦经营,治家有方;对外,这个家族慷慨尚义,关心乡里,抚恤孤寡,很受乡里尊重。

书籍介绍

 《家范》一书的主要内容有:

  一、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

 司马光在《家范》卷之一的一开头,首先引用了《周易.家人》这卦卦辞的一句话说:“利女贞。”《经下》解释这卦辞说:“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意思是说,在家庭里,每个家庭成员都遵守自己的道德规范,家道就正了。而家道正,国也就安定了。三国时陆绩对此卦辞进一步解释说:“圣人教从家始,家正则天下化之”。认为家庭教育搞好了,家道正,整个国家也就安定了。
    司马光为进一步说明家庭教育和国家、社会的关系,又详细引述了《礼记.大学》篇里对于家庭、国家、天下三者关系的论述: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家范》卷之一)
    为什么说“欲治其国者”,必“先齐其家”呢?司马光继续引述《礼记.大学》篇的论述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救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这里是说,之所以“治国必先齐其家”,是由于“齐家”的中心问题或基本措施是教育家人,教育好全家成员。能教育好全家成员,便可以推而广之,影响和教育全国的人。事实上,连家里人都教育不好的人,是不会教育好其他的人的。掌握权力的士大夫之所以能教化全国的人,首先是由于他们教化家人有方。

 二、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

 司马光是一个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家、思想家。他认为,由于五代时期的节镇割据和庆历年以后发生的数十次兵变,给人们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要清除这种纲纪败坏的现象,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必须要有一条治国的最高原则,于是他提出立政以“礼”的主张。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他又主张“治国必先齐家”,认为只有“家齐”而后才能“国治”。因此,在齐家的问题上,他明确提出“治家莫如礼”(《家范》卷之一)的思想,主张“以礼法齐其家”(《家范》卷之二)。

 在司马光看来,家庭或治或乱,皆系于“礼”。他说:“礼之为物大矣,用之子身,则动静有法而百行备焉,用之于家,则内外有别而九族睦焉”(《资治通鉴》卷十一)。既然如此,那么家庭教育总的指导思想就是“礼”,如他所说:“教之以礼”(《家范》卷之一)。即主张“礼”为规范来治理整个家庭和教育全家人。
    根据这个总的指导思想,司马光主张对家庭成员提出如下的道德要求:
    1.对所有家庭成员的要求

 司马光要求所有家庭成员都要做到尊卑有等,长幼有伦,内外有别,亲疏有序,各安其分,各尽其责。他引用春秋时齐国大夫晏婴的话说:“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家范》卷之二)。这既是司马光所主张的家庭教育的出发点也是家庭教育的归宿。
    在《家范》一书中,司马光根据这个总的要求,又具体地阐述了他对每个家庭成员的具体要求“为父母者者,慈严、养教并重;为子女者,孝而不失规劝;为兄者,富弟并友好待之;为弟者,恭敬而顺从;为夫者,相敬不悖礼;为妻者,谦顺且守节;为姑者(即公婆),慈爱无别;为妇者(即儿媳),屈从不苟言”。总的看,司马光对于封建家庭的每个成员所提出的行为规范,同晏婴的思想是一致的,属于封建的家庭伦理道德范畴。但他与晏婴不同的是,他对家庭里主要受教育的对象,又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2.对子孙辈的基本要求

 司马光对于子孙辈的要求,着重强调了两个方面:

 第一,孝而不失规劝

 封建家庭教育对子孙辈人的最高要求是“孝”。“孝”也是封建道德的重要标准。司马光对于子孙辈人的首要要求也是“孝”。
    他引用《孝经》的话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尼之行也。天地之经而尼则是之。”认为子孙孝敬父祖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人们的首要行为规范。而不孝,则是人们最大的罪过。《孝经》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子不孝。”
    司马光借用孟子的话,指出子孙不孝的种种表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危父母,五不孝也。”这些表现都是和“孝”相悖的,必须戒除。
    司马光认为,作为子孙孝父祖,首先应当做到“敬”。他引用孔子的话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只是能赡养父祖不为敬,重要的是尊敬父祖。敬父祖,具体应该体现在:唯父是从,“父母之命勿逆勿怠”“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忘父母教诲,“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对父祖应“冬温夏清,昏定则晨省”;在精神上能给父祖以安慰,“不辱其身,不羞其亲”;要在父母面前严于律已,等等。上述对于孝的这些具体要求,基本上还是儒家的道德要求,其目的是将子孙对父祖的绝对服从,推及到君臣关系上,推及到政治生活中,“移孝为忠”,为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服务。

 在强调“孝”的同时,司马光还特别强调一点:“孝而不失规劝”。
    司马光本人是一个勇于进谏的身体力行者。在任侍讲知谏院职务时,他经常以“上书”、“进谏”等形式,批评君臣过错,借《周易》、《道德经》等经籍古训,揭示治乱兴衰之理,替君臣出谋划策。尤其是对王安石的新法,他无所避顾,廷争疏议,一直坚持了十余年。尽管由于他的直谏,屡屡受挫,但他一直坚持犯颜直谏,必达目的而后已。他把他对社会生活行为的体验移植到家庭伦理中,主张子孙对父祖应做到“孝而不失规劝”。
    他说:“进谏为救过,亲之命可以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而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家范》卷之三)。意思是说,子女对父母的言行进行规劝,是为了补救父母的过失。父母之命是正确的,应当听从,如若不听从,那是不对的。但是,若父母言行是不正确的,不该听从的,而子女却听从了,就等于助长了父母的过失,这种子女就像和父母是毫无关系的人,那也是不孝。
    同时,司马光又提出子女规劝父母时应注意方式方法。他主张子女要看父母情绪好坏,等到父母平心静气时,方可柔声规劝。假如父母不听子女的规劝,孝敬之情不能有丝毫减弱,反而应更加强烈,等父母高兴的时候再次去规劝。

 司马光主张子女可以规劝父母以及规劝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这是可取的。这种主张对于传统的“子孙受长上诃责,但当俯首默受,毋得分理”的绝对服从的愚孝来说,确实是前进了一大步。这种主张的前提是承认父母也会有“过”,也不能不说这是对于“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庸俗陈旧观念的一个突破。然而,司马光又提出:“父母有过,谏而不逆。”规劝父母引起父母不高兴、反感,就要宁愿和父母同陷于过,再也不能去规劝。可见,司马光所主张的规劝父母是有原则的,还是受封建尊卑等级观念的限制,是在“服从”这个最高原则下进行规劝的。尽管如此,也应当充分肯定司马光这一主张的巨大进步意义。

 第二,要和睦相处

 司马光强调家庭成员要和睦相处。为了说明和睦相处的必要性,司马光用通俗形象的比喻进行了阐述。他说:“夫人爪牙之利,不及虎豹,膂力之强,不及熊罴,奔走之疾,不及麋鹿,飞扬之高,不及燕雀,苟非群聚以御外患,则反为异类食矣。是故圣人教之以礼,使人知父子兄弟之亲。人知爱其父,则知爱其兄弟矣,爱其祖,则知爱其宗族矣。”(《家范》卷之一)是说各种动物具有超乎于人的种种能力,它们为了防止外部的侵扰,避免为其他动物所吞食,都要群聚相处。那么,我们人更应懂得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因此,圣人主张以礼教化家庭成员,使人们懂得父子兄弟之间相亲相爱、和睦相处是十分必要的。

 司马光又指出,自古以来的圣贤之人,没有不知先亲其九族,而后才能亲及他人的道理的。只有和睦相处团结一心才会有力量。假如有什么愚蠢之人,“弃其九族,远其兄弟,欲以专利其身”,只知考虑个人利益,这样肯定会把自己孤立起来。而“身既孤,人斯戕之矣,于利何有哉?”把自己孤立起来,就会受到外界的侵害,对自己能有什么好处呢?因此,司马光主张家庭成员:一定要和睦相处。

司马光书法作品《宁州帖》

 三、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

 司马光在《家范》一书中对于家庭教育问题做了详细而深刻的论述。他的写作形式很有特点,和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不同,是采用对家庭中主要教育者分别论述的方法,即做祖父母的教育子孙容易发生什么偏向,如何纠正,应当怎样教育;做父母的教育子女又容易发生什么偏向,如何纠正,应当怎样教育,等等。不过;归纳起来,可以清楚地看到,司马光在分别论述的过程中,提出了几个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家庭教育原则。

 1.及早施教,“慎在其始”

 司马光充分肯定中国古代注意孩子早期教育的优良传统,认为抓紧早期教育对人的一生成长都是很有益的。
    中国古人在孩子出生以前就注意实行胎教。他举例说,周朝文王之母太任,在怀着周文王的时候,“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能以胎教”。虽然太任是“溲于豕牢,而生文王”,但由于太任注意实行胎教,“文王生而明圣,大任教之以一而识百)(《列女传.周母三室》)。注意实行胎教所生的孩子聪明过人。因此,司马光说:“古有胎教,况于已生!”(《家范》卷之三)古人在孩子未出生的时候就注意胎教,那么,孩子出生以后更应抓紧教育。

 古人在孩子尚未懂事之前,就开始进行教育。他举例说,周初周成王出生以后,“赤子而教”,即还在襁褓中就对他进行教育。那时候,圣王的太子刚出生,就设有“三公”和“三少”专事太子的教育事宜。“三公”分别负有的责任是:“太保,保其身体;太傅,傅其德义:太师,导之教训”;“三少”则是同太子居处出入在一起,按照“三公”的要求从事具体辅导的人(西汉贾谊《新书·保傅》)。他又举例说,据《礼记.内则》记载,古时候,“子能食之,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 革,女 丝”。就是说,幼儿出生后至能够自己饮食时,先教以使用右手,能讲课时,就要对男孩女孩教之以说话的声调。男孩要系皮革制作的腰带,女孩要系丝制的腰带,以陶冶男孩女孩以不同的情操和性格。
    司马光认为,中国古代“教妇初来,教子婴孩”的谚语。非常有道理。抓紧孩子的早期教育,有利于养成良好的习惯。就像孔子所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
    他认为,早期教育抓好了,甚至有利于人一生的成长发展。他举例说,春秋战国时期的孟柯,之所以成为中国古代著名的儒家学者,是和孟母对他实行早期教育分不开的。在孟柯小时候,孟母为了给不懂事的孟柯选择一个有利于他成长的居住环境,曾不惜“三易其家”,这就是所谓“孟母三迁”的故事。还有,孟柯小时候,一天看到东邻家杀猪,他回家问母亲:“邻家杀猪干什么?”盂母随口说:杀猪给你吃肉。”刚刚说出口,孟母又自觉后悔,自言自语地责备自己说:“在孟轲还来出世时,我就很注意约束自己的言行,严格实行胎教,这都是为使孟轲成长为一个有出息的孩子。可今天,在他还不太懂事的时候,我竟然这样信口开河,我怎么能欺骗他呢?”为了挽回即将造成的言而无信的不良后果,孟母真的买了猪肉给他吃。就是因为孟轲受到了母亲严格的早期教育,所以他长大后能刻苦学习,终于成为大儒。

 司马光指出,也有一些做父母的,不懂得注意早期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孩子小时候往往采取放任不管、任其自由发展的态度。其理由是孩子还小,不懂事,管教早了也没有用处,等长大了再管教也不迟。他认为这是一种十分有害的思想。他说:“俟(等到)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日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僵放马而逐之,曷(何)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家范》卷之三)。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孩子小时候不管不教,等长大了再管教,这就好比是种树,树小的时候不修剪整枝,任其自然生长,很容易长得又歪又斜,等树木长成合抱之木,再去修剪整枝,能不费很大的气力吗?这样做,又好比是打开鸟笼把鸟放走,然后再去捉,也好比是松开缰绳把马放跑,然后再去追,哪有当初不开笼放鸟、不解缰放马更为省力呀!司马光对于忽视早期教育的思想根源和造成的危害,进行了中肯而深刻的分析,很发人深省。
    司马光主张及早施教,是继承了我国古代“慎始”的教育思想。注重“人之初”的教育,是很有道理的。如他所说:“古有胎教,况于已生?子始生未有知,固举以礼,况于已有知?故慎在其始,此其理也”(《家范》卷之三)。

 2.树立榜样,给予正面影响

 针对儿童的心理特点,司马光认为对儿童进行早期教育的重要手段是给儿童树立正面的榜样,用正面的形象去影响儿童。他主张使儿童从小就“习其目端正”(《家范》卷之三)。意思是说让儿童经常看到正面的榜样。
    司马光根据儿童的模仿性相当强,而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又比较差的年龄特点,提出展示在儿童面前的应当是正面的形象,“尝示以正物,以正教之”的观点。他告诫父母说:“毋诳欺”。即是说千万不要欺骗孩子。在这个问题上,古代的曾参是父母们的典范。据记载,有一天,曾参的妻子要上街,儿子哭着闹着也要跟着去。为了摆脱孩子的纠缠,妻子对孩子说:“好孩子,你在家里等我,回来给你杀猪炖肉吃。”孩子信以为真,就放弃跟母亲上街的要求。妻子从街上回来,只见曾参正磨刀霍霍要杀猪。妻子赶忙阻拦说:“我是哄孩子随便说的,怎么你真的要杀猪?”曾参认真他说:“小孩子的一言一行都是跟父母学的。我们说话不算数,言而无信,就是在教孩子撒谎。”为不给孩子产生言而无信的不良影响,曾参还是坚持把猪杀了,兑现了妻子对儿子的许诺。司马光借用这个故事提醒做父母的,在儿童面前言行举止要谨慎,不能给儿童以不良的影响。

 司马光还介绍了古代圣王对太子进行早期教育的情况。他说,过去的圣王在太子出生以后,为了不使看到成人不良的行为举止,都是“选天下之端土,孝弟搏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所以,太子在出生以后,是“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在这种环境里,太子从小看到的都是正面的形象,听到的都是正确的言论,所行的也必定是正理正道。由此,司马光谆谆告诫做父母的说:“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家范》卷之三)。这是说孩子和好人生活在一起,必定学好,就像是在齐国生长不可能不说齐语;与坏人生活在一起,不可能不学坏,就像是生长在楚国,不可能不说楚语。这表明司马光特别重视用正面形象去影响儿童。
    3.不要娇惯溺爱,要爱而有教
    司马光注意到,家庭教育是由父母亲自教育自己的孩子,这样很容易产生娇惯溺爱的现象。他说:“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之败也,母败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数”(《家范》卷之三)。这段话的意思是,由母亲亲自教育自己的孩子,不必担心不慈爱孩子,使人担心的是作母亲的只知道爱孩子,却不知道教育孩子。古人说过:一味溺爱肯定会败坏了孩子。只爱而不教育,就会毁掉孩子,这不是别人的过错,完全是母亲的过错。像这种教训,从古到今屡见不鲜。

 父母娇惯溺爱孩子,往往是任其为所欲为,毫不加管教,这样做危害极大。司马光指出:“若夫子之幼也,使之不知尊卑长幼之礼,每致侮詈父母,殴击兄姊,父母不加诃禁,反笑而奖之,彼既未辨好恶,谓礼当然;及其既长,习已成性,乃怒而禁之,不可复制,于是父疾其子,子怨其父,残忍悖逆,无所不至。此盖父母无深识远虑,不能防微杜渐,溺于小慈,养成其恶故也”(《家范》)。这是说,在孩子小时候,不教育孩子懂得尊卑长幼的道理,而是一味地娇惯溺爱迁就放任,甚至当孩子侮骂父母,殴打兄姐时,父母不但不加以制止,反而称赞夸奖。这样做就会使孩子误以错误的行为为理所当然的事。久而久之,会习以为常,养成恶习,到那时候再愤怒地去批评教育,不可能奏效。于是,父母子女之间相互抱怨,发生严重对抗,孩子就会更为所欲为,越陷越深。这完全是由于家长缺乏远见卓识,只知道娇惯溺爱,不懂得防微杜渐的道理,才造成的恶果。
    春秋时代,卫国有一个大臣叫石碏(que),他有一个儿子叫石厚,在朝为官,多行不义。石碏大义灭亲,为维护国家的利益和道义,亲自派人将石厚杀掉。他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曾进谏卫庄公说:“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子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司马光引用石碏的这段话是说,我认为父母爱子女,必须教之以正理正道,不能眼看着他走邪路。有的人之所以骄奢淫佚,走邪路,完全是父母溺爱的结果。司马光告诫父母们说:“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是说父母若是真正爱孩子,就应当努力把他们培养教育成才,不能只爱不教育。
    司马光举出许多有远见卓识、爱而知教、教之以义方的父母的例子。孟轲的母亲对孟轲爱而知教,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世人皆知。
    汉朝丞相翟方进小时候,家境贫寒,母亲为教子成才,随儿子到长安(今西安市)以织草鞋赚钱供儿子求学进取。

 唐朝赵武孟从小不好好读书,东游西荡,每天都外出打猎,打来猎物就送给母亲。母亲看他不务正业,很是伤心,对他说:“你这样成天游荡,不去读书,你长大了我能有什么指望呀!”并且从来不享用他打来的猎物。赵武孟深受刺激,后来发愤读书,终于成才。
    唐朝大臣李景让,其母对他严格要求,在他做了大臣、头发已斑白时,在政务中若有小过,母亲还殴打他。在母亲的严格教育下,他一生为官“终日常兢兢业业”、“简素寡欲,门无杂宾”,很受人尊敬。
    晋朝陶侃在做县太令时,凭借职权将官家鱼塘之鱼遣人送给家中的老母,以示孝敬。其母将鱼原封不动地退回,并写信狠狠地批评儿子。在母亲的教育下,陶侃一生为官清廉,倍受人称道。
    战国时期齐国大臣田稷子,为官期间收受部下贿赂二千两黄金,送给母亲。母亲非常生气,责令他去国王那里认罪,请求处罚。田稷子遵照母亲的意旨去请罪,国王得知田母如此深明大义,没有处分田稷子,并且奖赏了教子有方的田母。
    为避免父母出现娇惯溺爱孩子的现象,司马光强调父母对孩子的态度,不要过分亲呢,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和孩子的接触中,要保持一定的分寸。他告诫父母说:“心虽爱之,不形于外;常以庄严莅之,不以辞色悦之”(《家范》卷之三)。

 司马光非常赏识孔子教育儿子伯鱼的态度。他说,据《论语》一书记载,孔子有一个学生叫陈亢,怀疑孔子教育儿子要比教育学生特别一点。有一天他问孔子的儿子伯鱼:“你听到夫子对你有什么特殊的教育吗?”伯鱼说,“没有。有一次遇到父亲,问我学诗没有。我说没学。父亲对我说了不学诗的害处。又有一次父亲问我学礼没有,我说没学。父亲又对我说了不学礼的害处。除此以外,没有别的。”陈亢听伯鱼这么一说,很感慨地说:“我问了一个问题,却得到了三个收获:一是知道要学诗,二是知道要学礼,三是还知道了圣人对儿子没有亲教,而是‘远其子也’。”
    司马光对孔子的做法解释说:“远者非疏之谓也,谓其进见有时,接遇有礼,不朝夕嘻嘻亵狎也”(《家范》卷之三)是说孔子“远其子”,并不是疏远儿子,而是在和儿子接触中有章法,讲究分寸、尺度,不是过分亲呢,不是没有界限。
    司马光又引用颜之推的话说:“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父母对孩子过分严厉,孩子不会尊重父母;而过分亲呢,则容易使孩子行为放肆。因此,他主张父母对孩子严明而慈祥,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娇惯溺爱。

 4.不要“遗之以利”,要“遗之以德”
    家庭里的祖辈人给子孙后代遗留什么样的“遗产”,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这是两种不同的家庭教育思想,其教育后果也绝然不同。司马光在《家范》卷之二中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
    人到老年,往往想得最多的是子孙后代的事。司马光对已做祖辈人的老年人进行心理分析说:“为人祖者,莫不思利其后世。然果能利之者,鲜矣。”是说做了祖父母的人,都想为子孙谋益,为的是让子孙后代生活得更好。然而,实际生活中真的对子孙后代有益处的,却是极少。
    为什么这样说呢?

 “司马光说,做祖父母的尽一切努力为子孙积攒财产,“田畴连阡陌,邸跨坊曲,粟麦盈国,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施施然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给子孙积攒大量的土地、房产、粮食、金银财宝,总谦不多,企图使子孙后代总也吃不完,花不尽。然而,这些做祖父母的人,却不知道“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不去兢兢业业地治家教子。结果会怎么样呢?往往是几十年辛辛苦苦、省吃俭用,好不容易积攒的财产,“而子孙于时岁之间,奢靡游荡以散之”,时间不长就被子孙挥霍殆尽。子孙不但不念其祖父母之好,反而讥笑祖父母太傻,不知道自己享受。也有的子孙继承了祖父母遗留下来的大批财产,还不满足,却埋怨祖父母吝啬,“无恩于我”,因而虐待祖父母,在祖父母还健在,尚得不到财产时,有的子孙就偷窃家中的财产,以满足私欲;不能偷窃的,就擅自去借债挥霍,等到祖父母死后分得财产再去偿还债务。也有的为了早一点得到遗产,就责怪祖父母长生不老。更有甚者,是迫不及待地要得到遗产,祖父母生病,不去千方百计地给治疗,极个别的还有在药里下毒的,毒害祖父母致死。“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司马光这是说,只知为子孙积攒财产而不知教育子孙的祖父母,积攒的财产越多,就越助长子孙变坏,而且把自己也害了。

 司马光举例说,有一位士大夫,其祖先是“国朝名臣”,“家甚富”。然而,这位士大夫却特别吝啬,“斗升之粟,尺寸之帛,必身自出纳,锁而封之”。白天把钥匙带在身上,晚上则压在枕头下边,钥匙是从不撒手。后来,这位老人身患重病,不省人事,趁此机会,他的子孙把钥匙偷了出来,“开藏室,发箧笥,取其财”。当老人苏醒以后,心里首先惦记的是那保管家财的钥匙,伸手一摸,钥匙不见了,一急之下便死去了。他的子孙们此时没有一个人痛哭,却是纷纷争抢家财,连没出嫁的姑娘也吵吵闹闹,“以争嫁资”,闹得乡亲邻里无不耻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盖由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

司马温公立像

 总结历史教训,司马光指出:“夫生生之资,固人所不能无。然勿求多余”。对子孙不加教育,“虽积金满堂”也不会对子孙有什么好处。他认为:“多藏以遗子孙”,是很愚蠢的。
    司马光说,同上述那样的祖父母相反,从来的圣贤之人却不是“遗子孙以利”,而是“昔圣人遗子孙以德以礼,贤人遗子孙以廉以俭。”是留给子孙后代以德、礼、廉、俭等好的风尚、品德。当初,舜从平民百姓成为一国之帝王,“子孙保之,享国百世不绝”,都是由于他留给子孙以传统美德。周朝自文王至武王“能子孙承统八百余年”,一直兴盛不衰,完全是由于历代帝王都“积德累功”,“言未德泽,明礼法,以遗后世”。因此,司马光主张为人祖者,应当遗子孙以义,而不要遗子孙以利。
    司马光还介绍了许多贤明的为人祖者,以供后人效法。
    春秋时期,楚国宰相孙叔敖临死之前对儿子说:“国王要分封良田给我,我没有收。我死后,国王还会分封给你良田,你也不要收。”孙叔敖死后,国王果然要“以美地封其子”,其子遵父嘱,婉辞谢绝,被传为佳话。

 汉朝皇太子的老师疏广,年老退休回家,皇帝赐给他黄金二十斤,太子又送给他五十斤。回家后,疏广每天都摆宴席,宴请乡亲、邻里、朋友、故旧,花去许多钱财。子孙希望能得到一些钱财,就托一老人劝说疏广给子孙留下一些,置些田产。疏广说:“我不是不想着子孙。我是想,我家现有的田产,只要子孙能勤劳经营,就足以满足他们的衣食住行之需,能维持一般人家的生活水平。如果再给子孙多留遗产,使之不劳而获,实际上是教子孙们懒惰。俗话说:‘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我死后,愿意给子孙留下美德,不愿留下大批财产而助长他们的过错。”疏广很有远见。
    南唐时德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本,从来都是“好施乐助”。有人劝他说:“你年事已高,应当多少留点遗产给子孙呀。”周本说:“我穿着草鞋跟随吴武王打天下,位居将相,这是谁留给我的?”他希望子孙不要依赖父祖,而要学他的奋斗精神。

 唐朝浦郡太守杨震,为政清廉,生活简朴,教子有方,子孙生活也很朴素,同普通老百姓一样。朋友劝其为子孙置办些田产,杨震不肯。他说:“使后世子孙成为清白吏子孙,把清白家风留给子孙后代,比什么遗产都丰厚。”其见解非常深刻。
    宋仁宗年代的宰相张文节,做宰相期间,生活朴素,“所居堂室,不蔽风雨,服用饮膳,与始为河阳书记(做小官)时无异”。有亲戚对他说:“你身为一国之宰相,俸禄很多,可你却如此俭朴。在外人看来,你这样做并不是什么清俭之美德,而认为你是故意装穷。”张文节却不以为然。他说:“我今日为宰相,不能说俸禄不多,也不是不够全家人享用。常言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的俸禄不可能永远是这么多,一旦我的俸禄减少了,一家人已经习惯于豪华奢侈的生活,到那时很难一下子适应较低下的生活,家人会在精神上经受更大的磨难,弄不好还会出事。现在我让全家人过俭朴的生活,将来我违世以后,他们会生活得很好”。人们都称赞张文节深谋远虑,有卓识远见。司马光高度赞扬文节公说:“呜呼!大贤之深谋远虑,岂庸人所及哉!”
    对上述为人祖者司马光曾评价:“此皆以德业遗子孙者也”,值得后人效法。
    司马光不仅从道理上论述遗子孙以德、以义的重要意义,还大力提倡这种美德,并身先士卒,以俭朴的美德教导自己的子孙。他专门为其子司马康撰写了《训俭示康》这一有名的家训。在家训中,他用司马家族世代以清白相承的家风,他自己俭朴的生活态度和古代圣人以俭为美的道德观念教育儿子,希望他继承发扬,牢记“以俭立名,以侈自败”的道理,并且要求司马康把俭朴家风世代传下去。

司马光书法作品《天圣帖》

附录:

《训子孙文》

 有德者皆由俭来也,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故曰:俭,德之共。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在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故曰:侈,恶之大也。
    为人父祖者,莫不思利其后世,然果能利之者鲜矣。何以言之?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邸肆跨坊曲,粟麦盈囷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施施然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然不知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自于十数年中,勤身苦体以聚之,而子孙以岁时之间,奢靡游荡以散之,反笑其祖考之愚,不知自娱。又怨其吝啬无恩于我而厉之也。
    夫生生之资,固人所不能无,然勿求多余,多余希不为累矣。使其子孙果贤耶,岂疏粝布褐不能自营,死于道路乎?其不贤也,虽积金满堂室,又奚益哉?故多藏以遗子孙者,吾见其愚之甚。然则圣贤不预子之孙匮乏耶?何为其然也,昔者圣贤遗子孙以廉以俭。

《训俭示康》

 吾本寒家,世以清白相承。吾性不喜华靡。自为乳儿,长者加以金银华美之服,辄羞赧弃去之。二十忝科名、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乃簪一花。平行衣取蔽寒,食取充腹,亦不服垢敝以矫俗干名,但顺吾性而已。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俭索为美。人皆嗤吾固陋,吾不以为病,应之曰:“孔子称:‘与其不逊也宁固。’又曰:‘以约失之者鲜矣!”又日‘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古人以俭为美德,今人乃以俭相诟病。嘻,异哉!

 近岁风俗尤为侈靡,走卒类士服,农夫蹑丝履。吾记天圣中先公为群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五行,多不过七行。酒沽于市,果止于梨、栗、枣、柿之类,肴止于脯、醢、菜羹,器用瓷漆。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人不相非也。会数而礼勤,物薄而情厚。近日士大夫家,酒非内法,果肴非远方珍异,食非多品,器皿非满案,不敢会宾友。常数日营聚,然后敢发书。苟或不然,人争非之,以为鄙吝,故不随俗靡者,盖鲜矣。嗟乎!风俗颓弊如是,居位者虽不能禁,忍助之乎!

 又闻昔李文靖公为相,治居第于封丘门内,厅事前仅容旋马。或言其太隘,公笑曰:“居第当传子孙,此为宰相厅事诚隘,为太祝、奉礼厅事已宽矣。”参政鲁公为谏官,真宗遣使急召之,得于酒家。既入,问其所来,以实对。上曰:“汝为清望官,奈何饮于酒肆?”对曰:“臣家贫,客至无器皿肴果,故就酒家觞之。”上以其无隐,益重之。张文节为相,自奉养如为河阳掌书记时,所亲或规之曰:“公今受俸不少,而自奉若此,公虽自信清约,外人颇有公孙布被之讥,公宜少从众。”公叹曰:“吾今日之俸,虽举家锦衣玉食,何患不能?顾人之常情,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吾今日之俸,岂能常有?身,岂能常存?一旦异于今日,家人习奢已久,不能顿俭,必致失所。岂若吾居位、去位,身在、身亡,常如一日乎?”呜呼!大贤之深谋远虑,岂庸人所及哉!

 御孙曰:“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共,同也。言有德者皆由俭来也。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故曰:俭,德之共也。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在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丧身败家。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故曰:侈,恶之大也。

 昔正考父粥以糊口,孟僖子知其后必有达人:季文子相三君,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君子以为忠;管仲镂簋朱纮,山楶藻税,孔子鄙其小器;公孙文子享卫灵公,史鳅知其及祸,及戊,果以富得罪出亡;何曾日食万钱,至孙以骄溢倾家;石崇以奢靡夸人,卒以此死东市;近世寇莱公豪侈冠一时,然以功业大,人莫知非,子孙习其家风,今多穷因。其余以俭立名,以侈自败者多矣,不可遍数。聊举数人以训汝,汝非徒身当服行,当以训汝子孙,使知前辈之风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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